思想引领

西城区“妇女之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09-20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妇联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妇女之家凝聚妇女、服务妇女的作用,促进妇女之家的各项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妇女之家的指导和管理,使之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妇女之家的性质:妇女之家是社区妇联组织凝聚妇女、服务妇女的重要阵地,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  妇女之家的宗旨:增强妇联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更好地服务广大妇女,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区建设,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四条  西城区妇联组织部负责对妇女之家开展的活动进行宏观指导、协调管理、督促检查。

第二章    服务职能

第五条  妇女之家的服务职能从党政中心工作出发,从妇女儿童的需求出发,确定了八项服务职能:

(一)综合维权服务。依托96156服务热线,将维权网络植根妇女之家,将维权服务送到妇女身边,实现了维权服务在源头、在基层、在身边的目标。

(二)创业就业服务。在妇女之家广泛开展各类转变择业观培训以及各类创业指导和就业扶持行动。

(三)教育培训服务。开办女性大课堂、百万家庭学英语、百万家庭上网工程等各类教育培训,内容涉及普法宣传、技能培训、文明礼仪等。

(四)家庭教育服务。开通家教热线、家长学校、母亲课堂,提供家教面询服务,开展个案矫正追踪服务。

(五)社区文化服务。在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健身示范站点,组建社区妇女文化艺术团,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六)家政信息服务。收集家政人力资源信息和居民需求信息,为家庭提供家政服务信息。

(七)婚姻家庭服务。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婚姻服务信息系统和全新的交友联谊平台,为妇女姐妹提供婚恋情感、亲子关系、心理危机干预等各项服务。

(八)帮扶救助服务。在妇女之家设立推广暖流行动、春风行动、巾帼创业行动、“关爱母亲,真情援助”等公益服务项目。

第六条  各社区妇联结合本地区妇女工作实际和妇女需求,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努力打造一个社区一个品牌。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七条  西城区妇联组织部负责妇女之家的考核工作。

第八条  妇女之家的考核标准:

(一)有专人负责,有固定的工作场地,开展活动规范。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活动内容丰富,教育效果明显;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

(二)把妇联的各项工作融入到建设妇女之家的过程中,达到凝聚妇女、服务妇女的目的。

(三)注重丰富妇女之家的内涵,每年结合实际开展各类活动。活动要使本地区80%以上女性感到满意。

(四)街道党政领导对妇女之家的建设要给予重视和支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给予经费上的保障。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九条  妇女之家表彰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西城区社工委、西城区妇联联合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命名表彰。

第十条  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奖励采取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西城区妇联组织部负责建立西城区妇女之家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  西城区妇联对妇女之家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各社区妇联组织要将其悬挂在公共醒目的位置。

第六章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各参与妇女之家建设的单位。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的权限,属于西城区妇女联合会。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下方横线
   

版权所有:西城区妇女联合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       电话:010-83976220       邮编:100054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