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帮老人打赢维权官司——郭瑞
郭瑞,月坛法律服务所主任,区法律援助中心老年分中心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老年维权工作站的主要负责人。
二十多年来,郭瑞始终工作在社区法律服务第一线,在做好法律工作的同时,承担着大量的社会公益事业。她所在的法律服务所为社区居民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免费面询、法律知识讲座、诉讼代理等多种形式的便民法律服务,平均每年要接访各类法律咨询百余次。每周她还要用一天时间参加区妇联及公益法律服务室的值班接待工作。在她本人代理的几百个案件中,涉及到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就有120余件。
在月坛北街一个不起眼的居民楼里,走进她位于一层仅有一居室的办公室,一排排红色的获奖证书、一摞摞整齐的案卷与屋外的噪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郭瑞解释说,法律事务所是基层法律个人合伙制,除了不能代理刑事案件外其它案子都能代理,在经营模式上是自负盈亏。之所以选择在这里办公,是因为他们代理的案件民事案件比较多,涉及到老年人的案件比较多,这里一来可以节省办公经费,减少老百姓的诉讼成本,二来也方便老人到所里来咨询。
作为公益律师,近年来,郭瑞承办了多起涉老维权案件,这些案件大都难度大、时间长,当事人也大都是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而令郭瑞最难忘的还是2002年老年维权工作站成立后接手的第一个法律援助案件。
30年前,刘大妈带着6岁的养女嫁给了赵某。2001年老伴去世后5天,养子便强行要求刘大妈签了一份“全部财产归养子所有”的协议。协议签订后,每月才两三百元养老金的刘大妈觉得自己受委屈了,便拿着协议找到郭瑞进行咨询,想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自2002年开始,郭瑞便与75岁的刘大妈一起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这官司一打就是八年,不同案由的判决书就有8份。开始刘大妈身体还算不错,可以自行坐车到法院开庭,过了几年,刘大妈渐渐走不了了,养女又长期在国外,家中无人照看,每次开庭,郭瑞都是亲自开车去家里接她,到后来刘大妈实在下不了楼,郭瑞就与所里的年轻人一起将老人背下楼,接到法院开庭。虽然官司打起来非常艰难,但是,为了刘大妈能够有自己的房子养老,让她老人家能够度过一个幸福的晚年,郭瑞和她的同志们一直努力坚持着。
随着案子的进展,与养子的协议最终被法院判为无效,刘大妈逐渐看到了希望。2006年,家住三楼的刘大妈生活已经不能自理,郭瑞又帮老人联系养老院,还帮她把房屋出租以补贴家用。郭瑞还经常去养老院看望老人,给她买爱吃的食品和喜欢的衣服。过年了,郭瑞给老人买来了红毛衣,过节了,郭瑞又代表家人给养老院送去了锦旗。
2010年,刘大妈身体越来越差,开始住院治疗,郭瑞开着车一趟一趟往医院跑,老人指甲长了,她给剪;长褥疮了,她亲自去买来防褥疮的气垫床;不能进食了,就将家里的榨汁机拿到医院为刘大妈做鼻饲。刘大妈弥留之际,每次看到郭瑞来看她,都会露出孩子般的微笑。为了让养女及时了解老人病情,郭瑞几乎每天都会与她通电话,或发e-mail,告诉她老人都吃了什么药,询问下一步的治疗方案。老人走了,郭瑞亲自给老人穿上衣服,并亲自将大妈送到殡仪馆,看着工作人员将她送上灵车的那一刻,她的泪水忍不住扑簌簌地流了下来。2010年官司打完了,大妈得到了该得到的,却永远享受不到了。郭瑞感叹八年的努力,换来了老人的安心,然而,这一切来的又太迟了……
八年的艰难诉讼,还是免费的,有人可能会想郭瑞是否在贪图老人的钱呢?郭瑞说:“老人的案子属于法律援助,是公益的,我们只是想维护老人的权益。其实,我和老人的关系最后已经不再是工作关系,而是一种越来越深的感情,一份越来越重的责任,每次看到老人无助的眼神,我觉得老人在世的时候你做了就真不后悔,不做你真的会后悔。”
如今,年过半百的北京人郭瑞虽仍住在出租房内,用平淡的心态安静地面对人生。她的座右铭是:以爱人之心做事,以感恩之心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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