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引领

   西城区妇联机关党支部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21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机关党支部成为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形式

1、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委员)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参加,部分内容可吸收非党同志参加。

2、支部书记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3、宣传委员负责按要求提出学习内容,拟出学习计划,具体职责是:

1)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按照要求列出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并经支部书记审查后印发或组织学习。

2)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

3)组织学习辅导。围绕学习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编辑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

4)总结和经验推广。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二、学习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中央、市委、区委的重要文件;党章及党建方面的理论知识。

三、学习时间

每周星期二下午为支部集中学习时间。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动时,由支部书记决定。

四、学习形式

党支部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要把党支部学习与党组中心组学习有机结合,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有机结合。

五、学习要求

1、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掌握新的工作方法。

2、党员干部个人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计划,党支部要制定每年、每季度及每月工作计划。

3、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每年至少要读一本好书。

4、要自觉做好学习和读书笔记,由支部组织适时抽查。

5、每次集中学习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

 

 

下方横线
   

版权所有:西城区妇女联合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       电话:010-83976220       邮编:100054

京ICP备190149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