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之家”是基层妇女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妇联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和生命力的源头活水。自2010年底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大力推进“妇女之家”创建活动以来,各街道、社区妇联抓住机遇整合资源,在普遍挂牌建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发展,建设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妇女之家”,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妇女之家”工作,规范建家标准,深化服务内涵、提升工作水平,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北京市即将召开的第十三次妇女代表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领导对妇女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规范、巩固、提高”的工作思路,进一步促进“妇女之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妇女之家”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能力,使“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真正扎根在基层和妇女群众之中。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建带妇建、资源共享,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以“管理规范、服务到位、作用明显、妇女满意”为宗旨,通过开展示范创建、特色服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整体推进“妇女之家”管理制度化、工作常态化、活动品牌化,实现建设一个好班子、一支好队伍、一套好机制、一个好阵地、一批好载体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示范“妇女之家”创建活动。一是要明确示范创建标准,在普遍实现“有阵地做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的基础上,把规范化建设纳入示范创建的标准,从完善必要的工作活动设施、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开展有特色的品牌活动等方面夯实“妇女之家”基础、强化“妇女之家”管理、扩大“妇女之家”影响。二是要积极挖掘具有代表性、带动性和影响力的示范性 “妇女之家”工作经验,培养和树立一批街道级的示范“妇女之家”,带动创建活动向更高水平发展。区妇联将根据创建情况评选第二批示范“妇女之家”。
(二)注重培训,提高“妇女之家”服务水平。要通过经验介绍、学习座谈和观摩交流等活动,加强对基层妇女工作者的理论、政策和业务培训,引导基层妇女工作者追求卓越,争创一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做适应时代要求,满足妇女群众需求的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妇联干部。区妇联拟在第四季度举办“妇女之家”负责人培训班。
(三)突出特色,精心打造活动品牌。要以“妇女之家”“综合维权服务、创业就业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家庭教育服务、社区文化服务、家政信息服务、婚姻家庭服务、帮扶救助服务”八项服务功能为主要内容,结合地区妇女实际需求,充分利用地区资源,统筹规划工作,精心策划活动项目,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努力形成“一街一品,一家一特色”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利用报纸、刊物、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以三八妇女节、国际家庭日、法制宣传日等节日为契机,采取情景剧、快板、朗诵、影像资料等形式,宣传、展示、交流“妇女之家”活动成果,真正用好“妇女之家”。
(四)立足创新,探索在新领域建立“妇女之家”。要注重抓全覆盖、入新领域,结合地区特点,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因地制宜在商务楼宇、两新组织等妇女集中的地方建立“妇女之家”,推动妇女工作与党组织、其他群团组织建设联动开展,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工作互动。要加强与驻区单位妇女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协调驻区单位为社区建设做贡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基层妇联要高度重视“妇女之家”建设,切实把“妇女之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强化责任意识,把“妇女之家”工作作为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妇女儿童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规范管理。要在全面落实硬件建设建好家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工作、学习、活动、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妇女之家”科学有效的运行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妇女之家”的作用和功能,努力将“妇女之家”建设成为宣传政策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传递信息的纽带,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窗口,展示妇女风采的平台。
(三)强化考核。区妇联已将“妇女之家”建设工作指标纳入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对街道绩效考评体系之中,加强对“妇女之家”的督导。各街道妇联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之家”工作的指导、扶持和培育,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注意在考核中发现、挖掘、培育“妇女之家”特色工作品牌和优秀带头人,以典型示范力量推动“妇女之家”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基层妇女工作的整体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