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引领

关于开展第十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各区妇联:

根据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第十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北京市辖区内的常住居民。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二)爱岗敬业、勤于学习、努力钻研业务,把学习、工作、创新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面向新时代、新特征、新需求,主动作为。学以致用,成效明显,特别是在促进就业、创业、创新和创造等方面成效显著。

(四)城教融合谋发展,全民学习促提升,并在相关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

(五)践行终身学习理念,自觉制定和执行个人学习计划,坚持持续学习,具有较强的个人学习能力,善于处理工作、学习和生活之间的矛盾。

(六)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性学习活动,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群众公认度较高。

已被评为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的个人不再推荐申报。

 

二、报名时间

4月26日至5月10日

 

三、申报程序

由申报个人进行申报,使用火狐、谷歌、IE11以上浏览器,登录以下网址进行在线报名。

北京职成教网,http://jw.beijing.gov.cn/bjzj/

图标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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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报名个人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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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提示进行注册,记住密码。

第二步,完成注册后进行登录,进入以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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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选择左上角的在线报名,进入报名页面,在【组织选择】里,“请选择类别”中,选择“成员单位”,“请选择一级单位”中,选择“市妇联”,后面的二级单位就不用再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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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依次提交照片、视频、个人基本信息等。全部填写完成后选择“提交”即可。

四、申报所需材料

1、一寸白底彩色个人照片电子版,大小不超过2M,格式:jpg,png。

2、个人先进事迹要突出以学习为主要内容,2000字以内。

3、5分钟以内视频资料,手机或专用设备拍摄视频均可,声音、画面等要清晰,能够完整反映申报个人的基本情况,大小不超过50M,格式:mp4,编码:AVC(H264)。

 

市妇联将直接进行审核,提交市学习办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定。 

 

联系人:孙彦瑾  55565886  13651181918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0455115 

 

 

北京市妇联宣传部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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