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2010年—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提高北京市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生殖健康水平,根据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妇精字〔2011〕14号)要求,结合西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和倡导,以街道为单位,进行组织动员,并将筛查率纳入到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当中;与对接民需相结合,从民众的需求入手,关心民生问题;与帮扶救助相结合,全区继续开展综合救助做好保障工作,解决筛查中困难群体就医问题;与送健康相结合,落实新医改的各项指标;与政策宣传相结合,做到宣传无盲区,关注弱势群体。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做好整体宣传、提升健康教育的可行性,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建立基层保健技术队伍,逐步形成两癌筛查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制定西城区两癌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项目执行和组织部门,推进项目的具体实施。
2、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承担妇女两癌筛查医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95%以上。
4、掌握北京市西城区适龄妇女妇科及乳腺常见病患病情况。
5、建立全市两癌筛查网络、可疑病例转诊、重点疾病防治绿色通道。
三、项目内容
北京市西城区户籍35-59岁妇女,每两年自愿参加一次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2012年两癌筛查时间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各用人单位应继续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北京市女职工妇科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京卫妇字【2002】10号),已按此规定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涵盖两癌筛查相应项目健康检查的女职工,则不再重复进行北京市西城区两癌免费筛查。
(二) 项目内容
1.宫颈癌筛查
1.1妇科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滴虫、假丝酵母菌、线索细胞、阴道清洁度)检查。
1.2 宫颈脱落细胞学巴氏检查
包括取材、涂片、固定、巴氏染色以及采用TBS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1.3阴道镜检查
妇科及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结果阳性者(约占10%),进行阴道镜检查。
1.4 组织病理学检查
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者(约占50%)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乳腺癌筛查
2.1乳腺临床检查(手诊):所有适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并筛选出乳腺高危人群。
2.2乳腺彩超筛查:乳腺临床检查后进行乳腺彩超检查。
2.3乳腺X-线摄影检查:乳腺癌高危人群及乳腺临床、乳腺超声筛查出可疑病例(约占30%),进行乳腺X射线摄影检查。
3.人员培训
3.1 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管理方法、职责、实施方案、质量控制(包括管理制度和具体要求等,如工作计划、信息上报和相关要求,财务管理的要求等)。
3.2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内容
3.2.1妇科相关专业知识(宫颈病变及生殖道感染流行病学、临床筛查方法及诊断标准、转诊随访要求等)。
3.2.2 宫颈细胞学检查取材、制作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方法、阴道镜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组织病理学的诊断标准、筛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3.2.3 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及诊断标准、组织病理等)。
3.2.4 乳腺彩色超声检查、乳腺X射线摄影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诊断标准、筛查报告填写要求等。
4.筛查机构:
4.1 筛查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妇幼保健院
北京市回民医院
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医院
北京市第二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医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院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医院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医院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医院
4.2诊断机构: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5.健康教育与社会宣传
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两癌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各级妇联充分利用妇联网络体系,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参加两癌筛查项目。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和专题片、开辟专栏,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印发妇女健康知识宣传册、招贴画,开展健康知识竞赛,举办健康大讲堂等活动,提高妇女健康意识,帮助广大妇女树立文明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四、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与领导
西城区卫生行政部门、财政、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工作小组”(附件1),负责西城区内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部门职责
1、西城区卫生局
西城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西城区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筛查组织管理流程图、筛查服务流程图、负责对筛查机构和人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成立西城区专家技术指导组,对筛查工作进行督导和质量控制;确定两癌筛查及诊断机构,建立转诊机制和网络,开设转诊绿色通道,并联合相关部门,对两癌筛查情况进行督导。
2、财政部门
西城区财政按照“当年纳入预算、次年考核结算、差额多退少补”原则,负责落实西城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相应的筛查费用、组织管理、必要设备购置以及区级宣传、培训督导、质控、信息录入、印刷等费用。并按季度拨付筛查经费。
3、妇联组织
西城区妇联负责组织两癌筛查项目宣传动员工作。宣传报道保障广大妇女健康的政策,开展两癌筛查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街道妇联组织负责动员宣教,发放宣传资料,提高适龄妇女两癌知识知晓率及筛查率。动员辖区内适龄妇女积极参加“两癌”筛查,保障筛查工作顺利进行。
4、妇幼保健机构
西城区妇幼保健院(所)协助西城区两癌筛查项目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接受北京市卫生局、妇幼保健院、专家组的技术督导和质控。组织承担两癌筛查及诊断的医务人员参加北京市技术培训及考核。
负责对西城区两癌筛查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参与两癌筛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负责组织区级专家组对筛查医疗机构进行区级质量控制,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总结,加强信息的交流,定期向西城区项目工作小组、北京市妇幼保健院汇报进展情况。
5、承担筛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
成立两癌筛查工作小组,制定院内筛查及质控流程,统筹安排筛查时间和工作进度;负责对辖区内适龄妇女进行登记,发放“自愿免费筛查三联卡”及宣传资料。接受妇幼保健机构的技术指导、监督、管理,及时将个案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数据;指导可疑病例到两癌筛查诊断机构接受进一步诊治并进行追访。
6、承担诊断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
负责接诊转诊的可疑病例,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同时将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所在辖区的筛查机构。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配合妇联做好宣传工作,配合筛查机构做好个案的追访和个案管理工作。
(三)筛查医疗机构和人员基本要求
1、承担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宫颈细胞学取材、固定、染色及阅片和乳腺手诊、乳腺超声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筛查机构),应具备妇科、超声、检验等科室及《乳腺癌筛查技术与管理手册》、《宫颈癌筛查技术与管理手册》所要求的仪器设备。
2、承担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诊断、乳腺X射线摄影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诊断机构),应具备阴道镜、乳腺X射线摄影机等相应的仪器设备和开展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诊断、X线检查的经验及相应的诊治能力;相关医疗技术人员须具备职业资质及中级以上职称,具备相关领域上岗证书,并经北京妇幼保健院培训、考核合格。
3、从事妇科及乳腺筛查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质,按要求参加北京妇幼保健院组织的培训及考核。
4、两癌筛查机构要由西城区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展两癌筛查工作。
5、两癌筛查诊断机构需经西城区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北京市妇幼保健院考核后方能开展相关工作。
6、筛查机构负责将筛查个案返回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
(四)工作流程
1. 筛查流程
1.1 宫颈癌筛查流程(附件2)
1.1.1适龄妇女按照通知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医联码本)到指定筛查机构,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接受宫颈癌健康宣教及问卷调查。筛查机构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和宫颈脱落细胞学的取材、涂片、固定、染色及TBS描述性报告,并填写相关登记表、个案表及反馈卡,将筛查结果按指定时间反馈给辖区内受检对象,对筛查出的可疑阳性病例进行登记,并通知其到诊断机构进一步检查。
1.1.2诊断机构负责对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结果为阳性的妇女提供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可疑阳性者,取宫颈活检,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并将阴道镜和病理结果进行网上登记,以保证筛查机构及时下载转诊情况和结果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和相关的追访。同时将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
1.1.3筛查机构负责对可疑阳性患者的筛查、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表内和高危登记册中并及时进行计算机录入
。
2.2 乳腺癌筛查流程(附件3)
2.2.1适龄妇女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筛查机构的专业人员对所有受检妇女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相关个案表,同时进行乳腺癌健康宣教、问卷调查。由经过培训的乳腺医生进行问诊,筛选出高危人群,并对全部筛查妇女进行乳腺的视诊和触诊,记录乳腺大小和软硬度,特别应注意乳腺出现的一些不被重视的轻微异常症状和体征,由医生填写个案表中乳腺临床检查部分。
2.2.2筛查机构负责对所有筛查对象进行乳腺彩超检查。超声医生负责填写个案表相关内容,当时将正常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登记并为高危人群(可疑和阳性者)联系诊断机构进行乳腺X射线检查。
2.2.3诊断机构负责对高危人群、乳腺临床及超声检查结果为可疑或阳性的妇女提供乳腺X射线检查。对X线检查可疑或阳性者建议其进一步确诊检查或治疗,并将钼靶检查结果进行网上登记,以保证筛查机构及时下载转诊情况和结果完成个案登记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和相关的追访。同时将结果反馈至受检对象。
2.2.4筛查机构负责对可疑或确诊患者的筛查、诊断和治疗情况进行追访,并将追访结果记录在个案表内和高危登记册中并及时进行计算机录入。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筛查机构应妥善保存个人的筛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承担两癌筛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具备相应设施及条件的机构),使用扫描设备读取社保卡(医联码或身份证)条码,将基本信息导入,无相应设备的机构直接将个案基本信息录入“北京市两癌筛查信息系统”,并填写筛查结果,个案信息每天进行录入并随时上传至平台,利用身份证号、社保卡(医联码)对可疑病例进行随访,并及时补录随访信息。每季度的数据报表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西城区妇幼保健院(所),西城区妇幼保健院(所)15日前,将全区汇总情况报西城区卫生局疾妇科。
(六)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两癌筛查工作质量,规范两癌筛查技术标准,妇幼保健机构组织专家团队,对所有承担两癌筛查任务的机构开展市区两级质控工作。
1.严格执行北京市统一制定的《两癌筛查技术与管理手册》,规范操作与筛查流程。
2.参加北京市统一培训:从事两癌筛查的医务人员,宫颈细胞学阅片、阴道镜及乳腺超声、乳腺X射线检查人员需经北京妇幼保健院组织的理论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妇幼保健所定期接受和组织市、区两级专家对各筛查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筛查结果。
4.定期召开质控工作会议,对筛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5.质控标准及方法
宫颈细胞学质控:阳性涂片按20%的比例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
妇科质控:筛查现场环境、设施、物品准备等状况,观察妇科筛查医生的操作流程及表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10%的筛查妇女,诊断符合率达到80%。
阴道镜筛查质控:观察医生的操作、临床处理及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规范。
组织病理学质控:抽取10-20%两癌筛查组织病理切片,专家进行复核,诊断符合率达到90%。
乳腺临床筛查质控: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10%的筛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符合率达到80%。
乳腺超声质控:现场观察超声医生的操作,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10%的受检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符合率达到80%。
乳腺X射线摄影筛查质控: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10%的乳腺X线片进行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可疑病例追访:对筛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0%。
(七)经费管理与使用
1.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承担两癌筛查的机构和诊断机构,定期向西城区卫生部门报送筛查人数和筛查项目等情况,经西城区卫生、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西城区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通过集中支付方式按工作量每季度末直接拨付给相应的筛查机构。
2.专项补助资金必须用于专项筛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监督和评估
(一)西城区卫生局、西城区财政局、西城区妇联制定督导评估方案,定期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健康宣教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
(二)各级两癌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